关于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模板集锦五篇
在现在社会,表扬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表扬信根据表扬双方的关系和表扬者的身份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种类。为了让您在写表扬信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 篇1
尊敬的校领导:
11月12日早上,我去南岗赶集,路经河崖大桥,由于大意,将钱包丢失,钱包内有现金一百余元,我年岁已高,这些钱对我很重要。正当我万分焦急寻找钱包的时候,南岗中学初一(1)班的xx同学主动钱包还给了我,当时我的心情真的难以用言语表达。
xx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高贵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此我衷心地对xx同学和培养她的学校和老师说声:谢谢!
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 篇2
xx学校领导:
您好!
x月x日,贵校初二学生xxx在我单位(xx单位)拾到600元现金,当时他(她)就站在在原地等,以为失主会回来拿回丢失的钱,可他没等了很久,失主都没来。因为他有急事,就只好把拾到的钱,交到了我单位的门卫手里,一再要求门卫要交到失主手中,却没留下姓名。
经过门卫的努力,我们把失去的钱交还到了失主手中,他是我们单位的一位职工,当时取了工资去给怀孕的老婆买点补品,东西都装好了才发现钱不见了,回我们单位的取款机寻找的时候,被我单位门卫发现,把钱归还了。后来我们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了这位同学是贵校初二的xxx。
在这样物欲横流的时代里,一个初二学生能有如此拾金不昧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要知道600元对他来说也许是两三个月的零花钱。故此,我单位特地写此表扬信对他的这种品质给与表扬,并请求贵校在允许的条件下能对他的行为在精神或者物质上给与表彰。同时,他能有如此表现,与贵校的教育和熏陶是分不开的,贵校能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学生,亦是我们重庆人民的骄傲,是整个教育界奇迹!
顺祝
工作顺利
表扬人:xx单位
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 篇3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首先我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孩子而致敬!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XXX年12月12日丢失钱包(钱包内有现金660元,卡3张,暖气费收据一张),因为雪下的很大,钱包被雪覆盖,第二天贵校3年级7班xx同学在雪地里捡到了钱包,并交给物业,物业根据暖气费收据联系到我,他并没有留下姓名,后来他家长找到我确 认我收到了钱包,我才知道他是贵校的学生。
本人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xx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体同学学习,她的行动充分体现了贵校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所以希望贵校能在公开场合给予表扬,以示鼓励。让更多的孩子能从中学习,继往开来,发扬优良传统的良好品德!
再次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孩子而致敬!
XXX
XXXX年XX月XX日
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 篇4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
xx年x月x日晚上23点我从机场2号航站楼乘坐地铁机场线,路经东直门站转乘13号线时将笔记本电脑遗忘在了座位上,将近晚上12点时有一个电话告诉我把电脑忘在了地铁上,而此时我竟然还没察觉。电话里的人告诉我不要着急,自称是地铁机场线的工作人员,并让我第二天早上去东直门的车务中心去领取即可。
这让我顿时安心了很多。我刚从HU7802次航班从广州出差回到北京,笔记本电脑里全是公司资料及客户资料,这对我来说十分十分重要,真的很感谢机场线上的工作人员。
第二天早上我来到了东直门,他们很快地就把电脑给了我并多次提醒我下次要注意,我当时只顾得高兴了也忘了问他们的名字,所以心里很过意不去。
我一向都在想就应为他们做些什么来回报他们,但我最后觉得做什么都无法回报他们的那份恩情。来到北京那么多年了,乘坐过无数次的地铁,但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地铁、以及地铁工作人员有着那么深的感情,那么重的恩情。看到他们,看到那些穿着地铁制服的工作人员,心里感觉亲切了很多。
对他们,我无以为报,我所能作的也许就是尽力帮忙别人,去关怀别人。
相信时间还是好人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应对生活,应对每一天,心里慢慢的,都是快乐和幸福。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人,在地铁机场线遇到的暖心事,感谢北京地铁运营四分公司的领导,感谢你们以自身为表率,培养出那么好的一批员工,地铁是北京精神礼貌的窗口,每一天要应对无数来自各地的民众,地铁员工的所作所为是我看到的最美丽的人,更是我们的骄傲!
谢谢你们!
xxx
xx年xx月xx日
表扬拾金不昧的表扬信 篇5
冯成冬、农培杰:
在人们欢度新春佳节之际,我们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防队员认真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各个岗位,人、车来往川流不息,守护在摩托车停放岗位上的队员冯成冬和农培杰,在20xx年元月30日下午18时左右,拾到顾客遗失的钱包和手机。拾金不昧,并于当日19:30分当场交还给遗失的顾客。这种好品德、好风格、好行为十分值得大家学习。公司特给予各人50元奖金,以致鼓励,特此表扬。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XXX
XXXX年XX月XX日